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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名:wumenghan
笔名:弦语心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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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:其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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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天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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弦语心香

 

谁在凝望梦的出口,一朵花传来谁经过时的温度?交互时最是一低眉的温柔,刹那间佛光乍现!碧海青天 此后我眉心的浅笑,只为你灯前 绽放的那一处莲花。多年后,任指尖拈碎了清光,说不成句 一缕忧伤 轮廓清晰。生不同衾死同穴 是谁厮守着生生世世的承诺。五千年后,我又如约而来,只为求证一个结果,比生命更长久的 是传说中的爱情。从此后,我要生生世世的轮回里,都烙上你的身影!

文章

一个人的江湖

一个人的江湖


林朝英的发

    立春后又下了一场雪,终南山里弥漫着初雪新鲜的味道。我站在古墓的中央,心里忽然希望这雪不要停,在老去的那一天,能够迷失在片片散落的飞雪中,被洁白掩埋。


    夜深了,雪还没有停,不远处的重阳宫传来一片号泣声,我知道那是他死了。他死的时候,我正对着镜子用一把镶银的象牙梳梳理头发,从上到下,一下一下,我的头发很长很长,从出生起就一直留着,我总期望嫁人的那一天能够把它盘起来,梳一个绝世好看的发髻。为此我天天练习,在这样一个浮华的世界,还有谁这么认真地练习呢?可是他竟然死了,我的长发永远盘不起来了,这将是我终生最大的遗憾。我没有流泪,只看见头发在梳子下一根一根地变成雪,比镶银的梳子还白。我微笑了,若干年后,这里还会上演谁的爱情故事?戏里戏外,我始终作了配角。我用一辈子重复了一件事,不停的梳头,即使是个配角,我还是很敬业,很认真,毕竟在我的舞台上,我只有这一次表演的机会。不必惊讶,无所谓难过,我只是用一生的时间践了一个白首之约而已。镜子里的绝世容颜在这一夜以惊人的速度老去。


    我打开墓门,站在这雪野,雪花片片落在我身上,丝丝冰凉。已经很久我都没有开过门了,这古墓是你曾经住过的,我不能让你的气息溜掉,一丝也不能。可是现在我就要死了?看到门口的断龙石依然,那是你为抵御金兵而设,我却不止千百次地想赚你进来,合下断龙石,从此与你终老古墓,长相厮守。可这样的天荒地老又有什么意义?现在你终于走了,我也老的要死了。没什么恩怨化解不了,明天雪化了,终南山还是终南山,很多故事上演和落幕。雪光散射在我的脸上,微笑的表情瞬间支离破碎。
  
     空况寂寞中一个童声让悲剧的落幕更为纯净和落寞。
   
    “我叫林朝英,你叫什么名字?”一个梳小辫子的小姑娘,坐在树枝上拍着小男孩的脑袋。
    “王喆”小男孩尽力摆脱小女孩的手,“别乱摸,男子头,女子腰,只可看,不可挠”。
    “我偏要挠挠”,
    男孩摆脱了几次,却总躲不过女孩灵巧的凌波微步,只好任命地坐在树叉上“哦,那你小心点挠,别弄乱我的发型”。
    那一年我十岁。
    
    五月,桃花盛开,少年剑气如虹,花落如雨。少女长发垂肩,笑靥如霞。
   “等我练成天下第一的剑法,就回来娶你,然后和你一起白头到老”。
    “那我就在这里等你,花开在等,花落了还等,等你回来和我白头到老”。
    那一年,我十八岁。
    
    今年今天,我五十八岁了。我不知道你当时知不知道白头到老意味着什么,但我真的等了,用了一生的时间等你,花开等你,花落了还在等,地老天荒。


王重阳的剑


     我想不论她是谁,不论为什么打架,我愿意为她赴汤蹈火,为她解决掉那些人,可是我的剑还未出手,就被六股剑气击碎,我很羞愧地几乎被黄沙掩埋。一声清啸过后,远处一人骑枣红马而来,六个黑衣人同时倒地毙命。他们在同一时间被同一个人用六个小石子,从六个不同方位,击中了枕骨而死。那人面容清瘦英俊,慕容身子一晃,几乎跌下去,他飞身下马在慕容倒下去的那一刻轻轻扶稳,望向她的目光里都是怜惜。慕容温柔地拂去他发际的一粒微尘,轻轻叹息着说:我知道你会来的,在我老去之前。他说是。慕容微笑着说,黄药师你记不记得在大漠中欧阳峰的这个小酒馆里,我曾经对你说,如果我有个妹妹,就嫁你为妻?他说是。那么我就把大燕国的公主,慕容家的小姐嫁给你为妻好不好。他低头不语。慕容面容惨淡,摇摇晃晃上马,一语不发,绝尘而去。


    黄药师从怀里掏出一朵枯萎的桃花,望向东方,淡红的花瓣六下散开,淡淡芬芳。
    东海,潮生潮落,花开花落,生生不息。
    天边晚霞红透,我竟看的痴了。从此以后,我再也没有见过慕容,也没有听说过她的故事,虽然我很想再见一见她。我总觉得我们会再次相逢在某年某处。所以我发誓要练成天下第一的好剑,再见到她时,一定要在黄药师之前打败每一个她的对手,或许她也会温柔看我一眼。为此我苦苦练了二十年,终于在华山论剑的时候我击败了黄药师,成了天下第一,但我从天亮等到天黑,她却没有来。


    打完那场举世闻名的架,我们五个坐在华山之巅,谈谈生活,谈谈理想,谈谈社会制度,谈谈愤怒青年(我们叫他们愤青)。我一直都很想向黄药师问她的消息,可我怕欧阳峰笑我,那家伙总带着自以为是的神气蔑视众生,虽然他也败在我手上,但他自己却不相信。人有自信是好的,但盲目了也不好。比较起来我喜欢洪七一些,虽然他很俗气,但人简单,正义感强,这年月不为自己的少,洪七算一个。洪七喊饿了,出去打了几只野鸡烧了,看不出那家伙还挺会烧鸡,欧阳峰自称对酒最有品位,出去打了酒。喝酒的时候,黄药师酒量不怎么好,一喝就多,喝多了就问我有没有自己最深爱的女人,语气很哀伤。我说有。

    很长时间的沉默。这个话题似乎使大家很伤感。我不停喝酒,希望黄药师说起往事,我相信他的往事中一定有慕容。他却叹口气,连干七杯,再也不开口。我于是小心翼翼地向黄药师问起她。黄药师告诉我,她自闭在绝情谷遍种情花十八年,两年前用一把锋利的匕首刺断了自己的血管。那一刻,我老了,心里长满茧。我再也等不到与她相见的那一刻,“天下第一”如果没有她,还有什么意义?从此我自闭终南,作了道士。没有人知道为什么。黄药师都永远不会知道,我王喆就是当年倒在风沙里被击败到溃不能起的少年。而慕容到死也不知道那个险些被黄沙掩埋的少年爱了她二十年,为她成为天下第一,为她负了一个绝世好妻的白首之约。而我甚至从来不知道她真正的名字。


慕容九真的花


    那年秋天,在这个沙漠边缘的小酒馆里,我和你住在这里七天七夜等欧阳峰带回情花的种子。那种花只生长在天竺,传说中花色极美,毒性极强,练武的人用它配成疗伤的圣药,叫“天下第一”,无伤的人服用可以增强一甲子的功力。三个月前,欧阳峰去了天竺寻找,应该快要回来了。我们常常坐在门口喝欧阳峰酿的菊花酒,那酒很好喝,也很烈。你总是一喝就多,醉了就会眼光迷离望着我,神却不知丢在何处。


    第七天,残阳如血,黄沙如铁,我们对饮,不知为何,看到你伤痛的眼神我心痛欲裂,有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想拥抱你,却又不能。我只能不停地说哥们,喝酒。我知道你把我当作你的哥们。其实很多时候,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男是女。我是大燕国的公主慕容九真,也是慕容家的公子爷慕容九阳,背负家族的兴亡。但我其实只想涂一抹艳丽的红唇,着五色云霞的纱衣,在你的眼光中慢慢老去。倾国倾城,我要倾的不过你一人。你却从怀里拿出一朵枯萎的桃花,注视,慢慢咽下一口酒。我不知道这朵桃花意味着什么,但一定和一个爱情有关。于是我对你说:望着我。你抬头看我,我说要是我有个妹妹嫁给你好不好?你敷衍地笑笑说好啊。你以为我没有妹妹,却不知道其实我心里想把自己嫁给你。


    门口有两个孩子为一个馒头争执,你笑笑给了他们每人一个鸡腿。他们于是和好如初。
    夜色轻寒,酒气渐渐浓郁, 你忽然站起来,把手按在玉箫上,欧阳峰来了,语气随之变得寒冷。一股杀气从远处射来,我知道那的确是欧阳峰。杀气总是和他如影相随。这是我永远不能成为天下第一的杀手最致命的瓶颈。因为我不能在还没有见到对手的时候就起杀机,而欧阳峰可以,所以他是天生的杀手,天生的坏人。所有的故事都得有个坏人,不是吗?欧阳峰就是。


    箫声按起,那一首悲怆到绝望的曲子,我从没听你吹过,一听就会苍老十岁。一声铁琵琶高亢的音和进来,冲淡些许悲哀,更多一份苍凉。一把刀立在门口,远远地,欧阳峰来了,还带着个美貌的女子。他叫她桃红,是他新娶的娘子。我看见你神情在一瞬间溃不成军,无比哀伤。我想或许她和那朵桃花有关。可现在有什么要紧,她将成为别人故事。欧阳峰说,情花的种子给你们吧,我答应桃红陪她回白驼山等桃花开的。他说话的时候桃红嫣然一笑,我承认那是我没有见过的美,是比容貌更能让人心动的温柔之美。


    天亮后, 欧阳峰走了,黄药师走了,我也得走了。我走的时候,两个小孩又在门口争一个馒头,我给了他们每人一个鸡腿,他们继续和好如初,如果一切聚散都这么容易,多好。
    很多年,我都在江湖上流浪,公子或者公主,期待着与黄药师的重逢,但每次只有我需要他的时候,他才会出现,我甚至觉得那是一种蓄意。可每次我问他愿不愿意娶我妹妹,他都不说话。当我最后一次我在大漠遇到他,我在他眼里看到了深深的怜惜。于是我走了,再也不想见到他。我来到绝情谷中种下情花。我要用它配制“天下第一”的圣药,我要让他无敌于天下。


    十八年后,我种的情花开遍山谷,但我始终没有配制出“天下第一”。我不知道,用情花配制这天下第一,要彻底断绝情欲,欧阳峰知道,所以他轻易地把情花种子给了我们,避免了一场战争来保护心爱的桃红,他知道我们永远也炼不成“天下第一”。他自己倒偷偷地在西域炼起丹来,当然他也没有炼成。试问天下又有几人能够真正断情弃爱?当我知道的时候已经过去十八年了。

   年少时,有一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,可以不计较人生,但十八年后,一切都不同了。十八年后,只有这一片情花如火如霞,我已经老了,老的不敢再见你一面。尘埃落定,一切繁华落幕后剩下的就只有凄凉。想念最初的相遇,一切恍若一梦,我只想好好睡一觉,做一个和你无关的梦。只是在这最后的星光里,我想知道你心里是否真的锁着那滴我为你流下的泪水?

     
   


- 作者: 弦语心香 2007年06月21日, 星期四 17:40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一条鱼的前世今生

一条鱼的前世今生


夜未央,月初上,寒透窗纱
花正开,人未来,风动长发
千般心,千千结,千古琵琶
千里路,千重山,千里天涯

    我坐在这桥上,看着天边一抹紫霞,看来来往往的人,高兴的,悲伤的,在我眼里都没有意义。暗河的水悄悄叹息着流过,一千年了。河里的水很冷,水面掠过的风也很冷。起风的时候,我需要常常把手缩进红色的锦袍里抚摸那皮肤一样柔软的丝丝柔滑,感觉你在我的手指下复活,然后感觉自己的灵魂寸寸碎裂。孟婆叹息着说,还早呢,你要等的那个人还有五十年的阳寿呢。我只淡淡微笑,每天看日出日落,看来来往往,我知道你总有一天会回来找我,依然白衣飘飘,依然深情款款,你说过就一定会做到。
    三千年前……
    从我记事起,我就是生活在这淡水湖里的一条鱼。那时候的我年轻且漂亮,有着火红的鳞片和柔媚的眼神,被叹为水中的尤物,甚至老龙王也承诺会在我成年的时候亲自为我举行成年礼,收我为义女。如果没有那个早晨,如果那个早晨没有遇见你,或许我永远是淡水湖里的红鱼,自由自在地生活,也许爱上另一条鱼,过了一辈子。但是,我却遇见了你,从此为你肝脑涂地。
    那天的阳光和今天没有什么不同。那个早晨,龙宫里为将要为我举行成年礼,忙碌杂乱,乘天色未亮,我偷偷游上水面,享受片刻宁静和清凉。远远地,我看见你一袭白衣缓缓走来,向着我俯下身子微微一笑,眼睛弯成好看的月牙,纯净,温顺。我没有躲闪,我想从没见过如此纯洁的光芒。你轻轻对我说,你需要我的一滴眼泪,因为只有红色鲤鱼的眼泪才能治愈你妻子的眼疾。我偷偷想笑,那有和鱼说话的人,可不知为什么竟笑不出,心中忽然酸楚异常。鱼是没有眼泪的,然而,我却为你流下了泪水。你捧在荷叶里,象捧着一粒来之不易的珍珠,匆匆而去,甚至忘了道谢。我又流下泪水,但这一次,我把泪水流进了湖水里,一滴水被湖水淹没了。

    从此,你走进我的生活。成年的第一天,我有了成年的心事。

    以后每天,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还没到达的时候,你就会准时来取我的一滴泪水。你再也不是取了泪水就走,你常常坐在湖边,看我在水面上跳跃,嬉戏;或者把手伸进水里,轻轻抚摸我的红鳞,轻轻和我说话,而我就静静地看着你的手指,与你相偎。你的手指真好看。你常常说不知道为什么会觉得一条鱼如此亲近。而我知道因为我不是一条普通的鱼,我有灵魂。你给我取了个名字叫梦寒,因为你说我的泪水,总是寒冷彻骨,让你在夜里常常梦见我,梦见我的寒冷。我用鳍轻轻拨弄你的手指,微笑,你不知道我已经为你流了三百颗泪水了,而鱼是不能流泪的,我每天如果不在湖底的玄冰洞里待上整晚,就无法在早晨为你流出泪水。然而即使这样,我也愿意。我喜欢看你微笑的眼睛和细长的手指。

    然而命运永远不能如人所愿。终于有一天,我的眼睛灼热无比,连千年的玄冰也不能使它清凉,我再也流不出珍珠一样的泪水,那天我没有到水面上去,我怕看见你失望的表情。一连十天我都没有去,我想一切就这样过去了吧。可是到十一天的清晨,我还是忍不住,想看看你,可你已经不在来了。只是在荷叶上留下一颗血红的珍珠。我把珍珠含在口中,深深地潜入水底。一切都如同没有发生过。

    我每天在水底游来游去过着过去一样的生活,成年礼后龙王就正式收我作了女儿。因此我在水中有着显赫的公主身份,我还有最动人的美貌,被前呼后拥地供养着,但我却从此失去了笑容。因为我爱了以个人,而不是一条鱼,因为我的心不在我的胸口,它被你带走。而你并不知道。
     五百年过去了,一切如旧。

    我去找了东海里最通神力的大祭司,她说你已经是龙王的公主了,再修炼五百年,你就可以成龙,位列仙班。你为什么要放弃呢?我沉默不语。她摇摇头,又说那你可知道,鱼要变成人,可要经过揭鳞拨皮之苦,刀砍斧斫之痛,烈火焦油之烹,你不怕吗?那个“怕”字她几乎从牙缝里挤出来。我不由哆嗦了一下。这时我看见你纯净的目光从水面投影过来,荷花点点,涟漪层层,我闭上了眼睛说不怕。大祭司说,那么明天卯正二刻,莲花池有个渔夫张网以待,你游进他的网,就可以如愿以偿进入轮回。

    清晨的阳光还没有穿透晨雾,荷叶上的露水清香清雅。我呼吸了一口带着荷叶气息的空气,最后看了一眼属于我的世界。我听见鱼儿们都在叹息。我口含那颗红色的珍珠游进那张联结我前世今生的渔网。

    我的灵魂漂浮在半空,看见人们对我那火红的鳞片惊叹不已,看见他们把我献进皇宫,一个那些厨子把我火红的鳞片层层拨开,刀砍斧斫,烈油烹制,最后给了一个英俊的男孩享用。我认出了那是你,你还长着和过去一样清澈的眼睛。你成全了一条鱼的梦想。我又流下了一滴泪,这是我作为鱼为你流的最后一滴泪。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阎  罗  殿
       
    执掌阴司的阎罗高高在上,他阴沉地问我,你本不属于我这里,却为什么要来?你还有五百年就可以位列仙班了。

     “因为我想要一个男人一生的爱情”我低下头。

      阎罗很吃惊,“孩子,爱情是什么?竟值得你如此?”

     “有些事情你不明白的”我轻轻抚摸手心的那颗珍珠。

      阎罗翻着眼睛看着我“老龙王知道吗?你这样任性你父王会生气的,我不能帮你这个忙,老龙王会怪我的”。

      “求你了,就算是错,也让我犯一会吧,何况我已经不再是鱼了。”
       …… @#¥¥%%^&××……(很多回合)

    阎罗揉着太阳穴很久才说:“那我帮你查查这个人吧。”

    我说我在门口等你。我坐在门口的台阶上,看外面 黑色沉沉,是深不见底的虚空。

    很久,阎罗走过来拍拍我的肩:“我还是送你回去继续修行吧。给你父王认个错就好了,怎样?”

    “为什么?”

    “你看,”阎罗拿着他的卷宗:“你要的这个男人和他妻子还有十世的姻缘未了,你去了也不能和他在一气,只有痛苦。这十世对于你来说将是劫难。过后你才能得到他永生的爱情。”

    我承认我的心很痛,但我没有流泪,因为我决定了,就必须坚强。因为我想要你永生的爱情。

    阎罗也叹息了,那你去吧。他现在是皇帝的儿子,封号沂王。你将诞生在他的皇宫里,这是宿命。我帮不了你。

    我口含那颗珍珠,行走在奈何桥上,暗河的水在桥下轻轻叹息。孟婆准备好了汤。我喝的时候故意留了一滴,我不是要记住这鱼的一生,而是要记住你的恩情和模样。我将带着这颗珍珠和前世所有关于你的记忆,在尘世中寻找你。


第一世 命如琴弦
   
    我口含红珠诞生在帝王之家,是你同父异母的九妹。父皇给我起名叫珠儿,认为我是上天所赐的祥瑞,异常疼爱我。

    六岁那年在荷塘边嬉戏,你忽然说我鱼欢过来,和我一气喂鱼。虽然事后你说你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叫我,但我知道你的心认出了我,只有你知道我是一条鱼,我感谢上天让你认出了我。然而一切如阎罗所言,这一世是我的劫难,你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。我立在栏杆边无法言语。

    我的爱情注定是没有结果的,我每天抚摸那颗血红的珍珠,看它越擦越亮,而我的生命越来越暗淡。你给了一条鱼幻想的灵魂,却注定要辜负我。

    十年后,我十六岁,你二十岁。我看着你娶了你心爱的新娘。你是那么爱你的新娘,而我想念着你,一天天老去。虽然我只有十六岁,依然貌美如花,但是我却老了,如同一株花开到秋天,鲜妍落尽。你说你常常会梦见我的红珠,我只微笑不语。我喜欢你看着我的时候,我看见你眼里有清澈的泪光,不过你自己并不知道。我想那是上天对一条鱼的补偿,因为前世里我为你流尽泪水。

    夜里,我梳理自己的长发,看着镜子中的自己,发如黛,颜如玉,轻轻叹息,你永远看不到吧。看到又如何?

     又下雨了,暴雨惊雷夜如磐。我枯坐窗前,准备捱一夜的雨声,你却忽然出现在我的窗前,披挂一身的雨珠。“鱼欢”,你又叫我前世的名字,“你救救爱莲吧”爱莲是你的新王妃。“鱼欢,爱莲产后出血,太医说只有红色的珍珠才能凝固她的血气……”你竟然流泪了,泪水和雨水一样晶莹,在这样暴雨惊雷的夜里,闪烁炫目的光华。我能拒绝你么?我爱了两辈子的男人?我和你一起冲进茫茫雨雾。雨水打在我身上 ,让我感到亲近,我想起了那个波光粼粼的淡水湖,和那些阳光淡淡的早晨,我有些心痛,我看着身边的一身水珠的你,眼睛湿了。这是我的劫。
   
    当我把红珠放进爱莲的口中,她苍白的脸上有了血色。你喜极而泣。我慢慢退出来,心中茫茫一片的洁白。我失去了红珠,失去了生命的象征,我知道我必须离开了。回到我的房间,我换上了那件朱红纱衣,手点朱砂在眉心点上一枚美人痔。我将带着我的标记离去。迷离间,我看到你冲进来,我看到你也为我流泪,我听见你叫我鱼欢,我想给你一个微笑,却已经离去,只留下你的哭泣惊天动地。

 往 生 桥

    我一袭红衣鬼魅似的飘进阎罗的地府。阎罗和小鬼们看见我很吃惊,“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”。
   “是的,阎罗大帝,一切如你所料,我历了一世的劫。”我靠在门边,感觉很疲倦。
    “你还要你的爱情么?”
    “是的”
     阎罗翻着生死簿有些迟疑地说:“你爱的那个男人还有五十年的阳寿,你现在轮回会和他失之交臂。”
    “那这五十年,我作什么呢?”
    “你只能在这阴司里游荡。”
     我慢慢退出去。我不想到地狱里看见那些痛苦,就来到奈何桥,我在那里帮孟婆熬汤熬了五十年。
    孟婆说她的汤好啊,人们喝了它就忘记了前世的忧愁,小姑娘你不肯好好喝,不然早解脱了。
    我说你才不懂,我根本不想解脱,要是想解脱我现在已经成仙了。
    我每天把孟婆汤端给每一个或哭或笑或喜或悲的男女,然后看着他们神情淡漠的离开。有时候我想我比神仙还能叫人幸福。也许真的忘记就是幸福。
    五十年后,爱莲来了,她已经不再是当年倾国倾城的容貌,但还是高贵堂皇的。“鱼欢”她和你一样叫我,“还给你珍珠,这东西已经折磨我五十年了。”爱莲从发间取下那颗红珠,“它是你的,沂王也是,可惜我们错了一世。自你离去他们就在不停的折磨我,现在我总算解脱了。”我默不作声,把本属于我的珍珠含在口中,我相信此时我的额头有灵光绽放。因为我从爱莲的瞳孔里看见了那红色的光芒,那本属于我的光芒,此时我如女神般威严。
    我一面为爱莲指引了往生的桥,一面为她熬好汤。爱莲说“不,我还要在这桥上等他。”我抬头看了她一眼,她眼中有幽怨的神色,我又加了几把草药。爱莲喝了汤,神色安详地往生去了。一切都是注定的。
    二十天后,你一袭白衣来到我的面前,白发苍苍。我的泪水滑落,你终于来了。“鱼欢,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你老的气喘吁吁,我用红罗的衣袖为你擦去额前的汗水:“我在这里等你啊,等待我前世今生的爱情。”你微笑了,握紧我的手。你喝了孟婆的汤,神色安详。我忍不住泪流满面,牵起你的手,搀扶老态龙钟的你,一起走向往生桥。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……第二世   爱如烟花
   
    我出生的时候,额头上有一颗浅红的朱砂痔,口含一颗红色的珍珠。村子里的人都叫我红珠。 
    十六年后,我是淡水湖边最美丽的渔女。江南可采莲,莲叶何田田,鱼戏莲叶间。每天我都会摇一叶小舟往来于湖上。
    那一天,我已经等待了五百年了。我并不知道自己竟又会在那里,那片星光下遇见你,所以我没穿那件红色的纱衣。
     那天,是传说中的七夕节。夜晚我穿一件素白的旧衣坐在湖边,轻轻拨弄水面,天空的灿烂银河依然静静流过,和好多年前一样,只是今夜它再也不是距离。天上有人幸福相拥。水面上月辉流淌,鱼儿静静呼吸,依稀仿佛似曾相识。这样的夜里,我的心在风中,不停颤动,动如春风。你一袭白衣,飘飘然荡出荷叶,吹一曲凤求凰,声音悠远而清悠,仿佛远古传来。你还是和五百年前一样,闲散超然,不加修饰,星光给你的白衣添加一些深幽的蓝色,使你看上去很纯净。而我又和五百年前一样,痴了,不禁泪流满面。满天星辰纷纷落下,如一场落花时节的雨。
    你只淡淡看我一眼,从我身边经过,并没有认出我,是因为我没穿那件红衣吗?但很快你又转头对我微笑了,笑容温暖而干净。我顿时被这微笑伤到无法呼吸,我相信你认出我了,因为我额前的朱砂痔吗?我愿意为你这笑容死去。
    三天后,我为你背井离乡,嫁入你的深宅大院,作了你的如夫人。我想至少我有一半的你,我应该知足了。而你是那么疼我,为我在后花园修了一座绛珠楼。似乎我们的世界里只有欢笑和深情。那激烈的,有力的,丰富的,蓬勃的爱情正充满着我们的生命,让我们在其中不断沦陷,仿佛要将一生的感情用尽。只是当我想起来的时候会觉得心慌,似乎对于感情我们都太过奢侈,如同一掷千金的富翁。我一直知道有个结局等着我,我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来,每一夜都会让我以为是最后一夜,有时候等待比结局更难以忍耐。我希望这个结局永远不会出现,我愿意在你最爱我的时候死去。
     然而,你是我的劫,这是我无法改变的事实。
     两年后,我未能为你延续子嗣。你早已嫉妒的正妻将自己的贴身侍婢小怜送进你的房间。你告诉我你是身不由已,然后你就不停地说爱我,爱我,直到我们都已经筋疲力尽。我相信了,然后乖乖地等待。然而没有什么爱情能够经得起反复安排,也没有什么誓言可以永垂不朽。时间不长,我就发现你越来越喜欢小怜,那个有着一对诡异的眼睛的女孩,而你自己却并不知道。
    我看见你们在月光下依偎,我看见你们在花径中嬉戏,我看见你对着她笑,笑容纯净和温暖。我看见小怜对着我笑的灿烂,眼神中充满了诡异。我纂紧手心,凤仙花染红的指甲深深刺进掌心,鲜血缓缓流出,我感觉不到痛,而你永远不会知道。你已经三个月没有到绛珠楼来了。
    夜里我对镜梳妆,烛光在镜子里印出明明灭灭的影子,你的脸在镜子中渐渐清晰又模糊,往事一幕幕从镜子中流过,恍若隔世。我看见镜子中的自己,红颜未老欢情已薄。这悲伤如此浓重,泪水都想流流不出来。我想我和这绛珠楼都已经被遗忘了吧,只留我一人在这里浅醉低吟。
    可是就是那天晚上,你却来了,靠在门边,笑容淡淡而疲惫。你的眼睛还是清澈的,却没有往昔的纯净了,混杂了些蓝色的忧郁。可是不要紧,只要你还对着我微笑,那么我都不介意。那天晚上,绛珠楼上灯火辉煌,我为你的到来炫耀尽所有的美丽。我希望你记住我今天最美的样子,也许以后一切都不同了。夜里,我看着你在我身边熟睡,你在梦中依然微笑着,纯洁的像个孩子,我靠在你怀里,感觉你的体温和气息,希望这个梦永远不要醒来。
    夜寒如水,睡梦里,你依然在微笑,笑的温存,口中却叫出了小怜的名字。我的心被狠狠地刺穿,疼痛到麻木,眼前一片茫茫的洁白。金色的剪刀在我手中颤抖,反射出断裂的光芒。我宁愿你死去也不愿是这个结局。我狠狠地问你为什么背离誓言。你从梦中惊醒,怔了怔,低头说因为你在她眼里看见了白莲。我知道这是宿命。我遇见你和你遇见她都是宿命。我不能改变什么,也就不作任何努力。我看见你惊慌失措的表情在血光飞溅中四分五裂。我听见血流出来,潺潺的如河水,我听见你在我死去的刹那撕心裂肺地叫我“鱼欢”。我想你还是认出我了。然而我已经死去。我没有流泪,为这被背叛的爱情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三世  春深无语
    真快啊,我又回到阎罗的门口,脸色苍白。大殿上依然是黑漆漆的阴森,对我来说却感觉熟悉和轻松。这里没有爱情,没有争斗,也没有伤心,一切平淡的象水,而我在这静静的水流中感到了平安。
    阎罗说,你回来了。手上不停地翻着生死簿,并没有抬头看看我,语气平淡的好像我是一个老朋友。嗯,我也只轻轻点点头。他继续快速地查阅、书写,好像很忙的样子。我静静坐在门口等,想原来当神仙也要这么拼命干活啊。过了一会阎罗停下来喝了口茶,长长出了口气,问我:你还是不改初衷么?我犹豫地点点头,我虽然很向往那永生不灭的爱情,可是我讨厌了在人群虚伪应承,在繁华中耗尽生命。我说我不要做人了,这回让我作他家里的一只鸟吧。
    于是,这一世,我作了你窗前的一只青鸟。
    天空那么蓝,林子那么大,我作为一只鸟是自由的,然而我却从不感到自由。从前世见到你的那天起,心就为你所系,情就为你所牵,身体的自由只能让我倍感痛苦。
    我每天都站在你窗前的枝头,梳理羽毛,看着你读书,写字,也看着你娶妻生子。偶然你也会和我说说话,我静静地听,我想这也是一种幸福,我只要远远看见你,感觉你就好。只是我看见你和小莲态度亲密,心里就很痛。你看见了,说看那只鸟脸红了。我一惊差点从树上掉下去,你又笑了,看把你吓的。小莲笑的花枝乱颤。我把脸藏进羽毛,心里却想哭。
    夏天的时候,你用精细的竹子为我编制了一个美涣美仑的鸟舍,却没有门。我轻易地飞进去,在里面栖息,享用你为我准备的丰厚的午餐。我得意洋洋地问你,你连门都不做就不怕我跑了?你笑笑说,这鸟叫的真好听。我晕,我忘了他听不懂的。 不过我和他都知道,我根本不会逃跑,我是自觉飞进这个笼子的,前世今生都是心甘情愿。
    每天,我都在你眼前飞舞,炫耀自己的舞姿,千百遍地说我爱你,虽然我知道你听不懂,可是自己觉得还是很幸福。我只要每天都能够对你说我爱你。你坐在窗前,静静看我,好像欣赏一个绝美的艺术。有时候你也会轻轻抚摸我,抚摸我美丽绝伦的羽毛,我静静把头贴在你的手上,感觉你的体贴和温柔,幸福就这样不知不觉中从我的心里流淌出来,悄悄曼延,直至充满整个房间。只是你永远不知道我是鱼欢,是那条有着寒冰般泪水的鱼,那条和你有着鱼水之欢的鱼,是前世的珠儿妹妹,也是前世的红珠。
    小莲很奇怪,为什么你会对一只鸟这么好。你说这可不是一只普通的鸟哦。我心中暗喜,你一定认出我来了。小莲仔细看了看我说,除了比较好看外,没什么神奇嘛。你说“它会笑的”。晕,还是没认出我,我于是拼命笑,笑的脸都热了。小莲说,看它的脸红了。其实只有我知道,那是你对一条鱼的牵挂,一切前因都如梦般缘起。
    一天天清晨,一天天日暮。时光飞舞而过,我们还来不及从容面对,就已经老了。三十年了,作为一只青鸟,我老的不能再老了,而你也渐渐长出了白发和皱纹。我们共同走过了你的几乎半辈子,我很知足了。我不要你爱我,如同爱你的妻子,我只要陪伴你,在你前行的脚印旁,也有我一路两行脚印,就够了。我能够要求的仅此而已。只是一只飞鸟的爱情,那么单薄,薄到你感觉不到。

    冬天来了,以往我能抵御的寒风,今天变得特别刺骨,我每块骨头都疼。我想那是因为我太老了。我飞进你为我编制的鸟舍,那些竹子变黄又渐渐发白,浮泛着时间的光芒。我的羽毛静静展开,如花瓣般铺满,我的气息越来越弱。我想,我快要离开你了,我额前的朱砂痔渐渐发亮起来,像一颗血红的珍珠。你哆嗦着为我盖上干净的稻草,让我体面的面对死亡。你是多么体贴的男人,我是多么爱你啊。可是我不得不离开你,这是作为一只鸟的悲哀,我不能和你同生共死。你的眼睛闪烁着泪光,你是多么多情的男人,而我是多么爱你。可是我要走了,回到阎罗黑漆漆的宫殿去。我忘记了自己和你的差异,向你叫道:“我是鱼欢呐”,你悲悯地点点头,却不知道我在说什么,你只是在安慰我,可我还是用尽力气喊:“我是鱼欢呐”在这个冬雪飘零的季节,我结束了第三世的劫难,回到死神身边。在空中,我看见你悲恸欲绝,小莲和其他人都很奇怪,你怎么会对一只鸟如此情深意重,流如此多的眼泪。只有我知道,那是你对一条鱼的恩情。



    ……五百年了,我站在阎罗的门口,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进去,心底痛成一片,黑茫茫的虚空看不见光亮。来来往往的鬼从我身边走过, 讨论着自己前世今生的悲剧,和对来生的美好愿望,没有人在意我,没有人过问我。五百年,而我只考虑一个问题:进还是不进。是啊,进去阎罗一定会问我,这一世要作什么,我怎么回答呢?  
    一个猴子打断了我的思考。他是五百年来第一个打断我的人。他说你想什么呢?我很茫然摇摇头。猴子说,你是不是在想该不该去轮回啊?我很茫然的点点头,眼睛里还是虚的。猴子说,你这样想,屁也想不出,有理没理,进去闯闯。阎罗老儿敢欺负你,你就告诉我。他顺手一推,我跌跌撞撞地进了地狱。我不禁很感叹,有时候决定人生就那么一瞬间,那么一只手。
      五百年了,我又站在阎罗面前。
    “你这次走了这么久,我还以为你回去当公主了呢。”阎罗头也没抬的说。
    “我一直在你的门外,考虑要不要进来。”我拉了拉不很整齐的裙摆。
    “为什么不想来呢?”阎罗眯起眼睛,很有兴趣的样子。
    “如果我知道就好了”我低下头去,其实我根本不想和他讨论这么深奥的话题。
    “那你怎么又进来了呢?”
    “是一直猴子推我进来的。”
    “猴子?啊,猴子?”一瞬间大殿上已经没有阎罗的影子,他躲在桌下,只露出两只铜铃大的眼睛,惊慌张望。
     “报告,猴子不在殿上”判官抢答,声音有些哆嗦。
    “那猴子头上带箍儿没?”阎罗还是没敢出来。
    “好像没带吧,可也说不准。”我想了想。
    “他,他没说什么吧。”
    “嗯,他和我说了很多话,我记不很清楚了,不过他最后一句说说你要是欺负我就告诉他。”
      话还没说完,阎罗殿上大王小鬼逃的干干净净。空荡荡的只留回声。我该怎么办呢?连阎罗都不见了,看来进来也没什么样,亏我还想了五百年。
    我只好慢慢地走,在这阴司地府里。没有目的,没有方向。
    不知不觉中,我竟然又走到了奈何桥。孟婆还在那里熬着汤,熬了几千年了吧。她每天给那些等待轮回的人端去,看着他们喝尽,然后羡慕地说你不知道我的汤熬的多好啊,滋补着呢。我想要是一个人一辈子几千年,都干同一件事,必然会登峰造极,炉火纯青。就像孟婆的汤和我对你的爱情。孟婆看见我回来,冷冷地打了个招呼。
    我坐在桥边,看西天烧红的晚霞。孟婆说晚霞有什么好看,不就是织女织出的云锦么。我笑笑说你没爱过当然不懂晚霞的好看。孟婆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走开了。
    “对了,”孟婆一边往汤里加草药,一边头也不抬地说:“这五百年间,你那个男人来过三次了。”
   “哦,那就快了。”我坐在桥边帮孟婆把草药摘好。
   “什么叫快了?”孟婆很诧异。
     我抬头看看天边的晚霞,没有回答她:“可惜你每看见过荷塘里的晚霞,那才叫美。”
    孟婆没有理我,她一定觉得我很傻。
    太阳升起又落下,晚霞聚了又散。听说天界被那只猴子颠倒倾覆,听说织女下界被罚在银河边织锦。我的红衣旧了,却依然柔软。而你来了又走,走了又来。四个轮回过去了。每一次你都带着讶异的表情,为什么这红衣女子这么熟悉,我只微笑不语,这十世的劫数还没过去,我不说我是你的鱼欢,我只给你喝最好的亡魂汤,让你尽这十世的缘分。而我在我的地方等你,等你白衣飘飘携我同行。
    又是五百年过去,春暖花开的时候,那只猴子忽然来找我。一来就问我见过白晶晶吗?看到我奇怪的表情,他就不耐烦的解释了下:“白晶晶是我老婆,自杀了,她没上你这来吗”?“对了,你见过我的月光宝盒吗”?他问了很多问题,我却一个都答不上,被他弄的更加糊涂。 看到我目瞪口呆的样子,他极不耐烦地甩了甩头:“CAO,和你说话还真是费劲”。
   “猴子,你老婆不是紫霞仙子的吗?”我更惊讶了。
   “紫霞是谁?”猴子一面说,一面按住胸口:“为什么提起这个名字,我的胸口会好疼?”
   “我听说那是因为紫霞仙子在你的心里留下一滴泪。”
   “一滴泪?别再说了”猴子抱紧脑袋,“我的头好疼。”
   “难道你忘了你是齐天大圣了吗?”
   “别再说了,我只想和晶晶平平淡淡的过日子,不要让我想起以前,这样我就会认为自己很幸福。”猴子抱着脑袋跑了。
    我迷惑极了。难道五百年就已是爱情的极致,连至尊宝都可以忘记紫霞,还有可以永垂不朽?你又怎么会记得我流在你掌心的泪呢?
    远远地,你一袭白衣飘飘而来,我握住你的手,你的手绵软修长。我等待了十世那么久,只能要你这一世的爱情,也许下一个五百年你不会记得鱼欢,那么一条鱼又怎么找到前世今生的爱情。
    孟婆熬好汤端给我,我看着你平静如水的眼睛,清澈纯净。你不动声色地将汤全部喝了,望着我的眼睛,你微笑了。我的泪水流出来,轻轻喝尽碗里的汤。我听见孟婆在边上说,这样才对嘛,这汤可补了。我们没有回头,手拉手往生去了。我终于等到我的爱情。阎罗在我身后叹息着说,她真是执迷不悟。我知道这只是归宿。



    
     ……
    清晨的阳光撒在我的脸上,我睁开眼睛,你在我身边睡的正香。我挑起几根长发,伸进你的鼻孔,你在喷嚏中醒来。我笑的把头埋进被窝,你气愤地揉揉我的头,哼了几声又要睡去。“我刚才做了一个梦,很长很长的,有十辈子那么长。”“说话不要太夸张。”“是真的,梦里有你哦。”你终于完全清醒了:“是吗?”“嗯,你在里面有时候是好人,有时候是坏人,你说梦是反的还是正的?”我装作一脸天真。你很快识破诡计嘿嘿笑了。我笑的得意,幸福悄悄在这个金色的早晨蔓延,我知道这是因为我们相爱。一条鱼前世今生的爱情终于修成正果。

- 作者: 弦语心香 2007年06月21日, 星期四 17:34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花 祭

花     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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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的车站,我们永远无法选择起点和终点,开始和结束。就像我和北野。


  第一次见到北野是在2001年的冬天,那年的兰州特别冷,也特别多的雪。旧历新年除夕的下午,雪下的很大。我离开学校,坐上了回家的车。车窗外是茫茫一片的白,车子在雪地里行驶的很艰难。车到双城门的时候,上来一个抱着孩子的男人,那孩子很小,大概只有一两岁。他们上车的时候,车子在雪地里行走,那男人趔趄一下几乎倒向我这边,孩子因为头在车杆上碰了一下,大声哭了起来。我忙站起来想给他让座,但我身边那个一直沉默的男孩已经站了起来让了座。他个子很高,消瘦而苍白,一头黑色的长发随风而动,不是很英俊,但看上去很干净。他望向孩子的目光,温暖而明亮,我的心也立刻被温暖点燃,那时我还不知道他就是北野。

  有时候爱情很简单,也许就因为一束温暖的目光。

  车子到站后,北野跟着我下了车,走了一站路,我没有回头,但我知道他是跟着我的。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跟我,可是心里还是暗暗欢喜。到了家门口,我回过头去,北野在不远处静静站着望着我,像一颗春天的树。我微笑了,我知道他和我是一样的人。


    推开门,看见一地的碎玻璃,我就知道父亲回来过。母亲化了妆,穿着她最喜欢的绿色织锦缎棉衣,试图掩盖她的苍老和疲惫,那样子有些凄凉,母亲在同龄人中已经算保养的很好了,但还是看上去很凄凉。她斜靠在沙发上,抽着父亲留下的香烟,口红在香烟上留下猩红色的痕迹,象一道致命的伤痕,在忧伤中,她依然保持了一贯的幽雅和缄默。这正是我所欣赏的女人。

  窗外的雪光映照在碎玻璃上,发出破裂的光芒。我拿了笤帚打扫玻璃,一下一下,把它们聚拢在一起,放进垃圾桶。黑暗中,母亲说明天再倒垃圾吧,外面太冷了,声音听上去很憔悴。

  那天晚上没有月亮,一直不停的下雪。夜里,我听见有水流的声音,遥远而朦胧。
  天亮的时候,我发现母亲死了,她用那些碎玻璃割开自己的手腕,支离破碎地流了一地血。夜里我听到的流水声,就是母亲的血。

  我跑出门外,阳光在雪地上,闪耀得我惊慌失措。远处,站了一夜的北野披挂了一身积雪跑来,拥着我,身上有淡淡的烟草味道,他手很冷,但眼光温暖而明亮,好像我是车上的那个小孩子,我倒在他怀里,失去了知觉。天空很寂静,没有鸟飞的痕迹。

  母亲死后,父亲来过一次,给过我些钱,葬了母亲之后,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。只是听说他带着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女孩去了深圳。


  3月,北野搬进了我的住处。
  春天,我和北野把地板上的血迹刷洗干净,把房间粉刷成淡淡的黄色,晚上灯光打在墙上的时候,很温暖。我们又去买了淡黄色和橘色相间的格子桌布,还去摘了很多白色野花和绿色的植物叶子来打扮房间,北野知道我只是想赶走这里死亡的气息。


  4月,北野和我都开始上课了。
  北野在西北民族大学教美术。下课的时候我坐五站路的车去看他,然后一起买大量的庄园牛奶和小麦啤酒回家,一起谈论海德格尔、尼采,看黑泽明和舒琪的电影,听摇滚乐和抒情的老歌。一起欢笑和流泪。


  夏天,北野开始画各种各样的我。淡黄色的墙壁上布满我的画像和神秘而诡异的深蓝色星空,房间里堆满了画像,素描、水彩和油画。
  他常常在夏天的夕阳下画画,神情专注而忧伤,夕阳下的影子温暖而暧昧。我喜欢常常这样听着音乐,看他画画,或者写点小东西,换取明天的面包。北野说一有机会就办个画展,要让全世界的人民知道什么叫美。


  有时候我们也谈论毕业以后,赚点钱开一个书吧茶座,让阳光撒进窗户,把所有的书和人都染成金色。
  然而,快乐快乐,乐总是快的。没有什么能够一直拥有。
  7月,北野开始越来越晚回来,情绪也开始变得焦燥不安。我知道他开始为我下学期六千块钱的学费发愁了。我们越来越穷,常常只买五毛钱三斤的西红柿和芹菜煮汤吃。但即使穷,北野也一直坚持给我喝庄园牛奶,他说女孩就应该喝牛奶,我知道还因为那个清香甜美的名字。


  8月,我瞒着北野在一家合资企业找了份文秘的兼职。公司的中方经理叫苏言,上海人,不很年轻,体型有些中年人的松散,但面孔还是保持着年轻时的英俊。他喜欢别人叫他mark,喜欢把快乐叫HAPPY,把聚会叫PARTY,还喜欢带各种各样年轻的女孩去蓝调酒吧,那些女孩也喜欢和他出去,因为可以得到丰厚的回报。


  我每天中午在学校吃完饭,换上职业装,给自己涂上淡红的唇膏,下午二点到六点去公司上班。下班我搽掉嘴上的口红,换上我常穿的棉布裙子。回家。北野一直没有发现。月底,我拿到我生平第一次工资,工资远远不够支付我的学费。下班后,我去市场买了几斤排骨,炖了一大锅排骨汤,北野一边喝汤一边说真他妈的是资本主义生活,他喝汤的样子让我心碎。
  

   夜里,银蓝的月光下,北野蜷缩着身子,睡得像个孩子,我轻轻抚摩着他瘦骨嶙峋的脊背,哭了。
  9月,北野开始每天晚上加班,人越来越瘦,回家的时候,身上常常有酒味。而我被调入苏言的办公室,专管收发处理他的文件。月底,我拿到了比我预料要多的工资,苏言说是奖励。苏言又额外送我一部手机,说联系工作方便。


  第二天,下班时,苏言说晚上九点来接我,和客户见面。我没有拒绝。
  回了家,北野意外地比我早到。他紧紧地拥抱我,身上是我喜欢的清新干净的烟草味道,眼光温和而忧伤。
  吃饭的时候,北野很沉默。吃完饭,我去洗碗,北野靠在厨房门上看我,说晚上要加班,不回来了。神态看上去慵懒疲惫。我没有说话,我不需要向他解释今晚的约会了,心里竟有些轻松。


  九点,我下楼,苏言正靠在他的黑色跑车上抽烟,烟灰烧的很长,风一吹就落了。
    苏言带我来到蓝调酒吧,找了个靠窗的位置。墙角的台灯是深幽的蓝色,而天花板上的射灯,则散射银亮的光芒,平静而伤感。
  苏言并不和我说话,只是坐在对面,一杯接一杯的喝酒,喝那种北野常喝的小麦啤酒,眼光迷离而忧伤,我从没见过他这样。他喝了很多酒,我也喝,从没有一个时候,我这样寂寞,也这样想念北野。


  一个穿旗袍的女人从我们身边经过,带着陈腐的幽雅气息。苏言把手放在我的手上,拉我入怀,笑的象哭。那女人如故事中的一阵风,走过就散了。苏言抱着我真的哭了。我渐渐挺直了腰,汗流浃背。
  不知过了多久,北野出乎意料地出现在我们桌旁,粗鲁地把我拉起来,甩在一边,只一拳就将烂醉的苏言狠狠地打倒在地。北野头也不回地离去了。甚至没有来得及换掉蓝调酒吧侍应生的深蓝色西服。苏言烂泥一样爬在地上哭泣。
  那个如风一样的女子走过来,扶起苏言,离开。
  我没有说话,没有哭,甚至没有思想,只是苍白地跟在北野后面,走过一条又一条街。昏黄的街灯,把北野的影子拖的很长。九月的夜风穿过我空洞的灵魂,吹向别处,我被它吹散,看不出原来的样子。


  北野走了一夜,凌晨的时候回到我们的家。我坐在楼下的台阶上,看着他上楼,看着窗口亮起灯光。心里撕裂般疼痛,却流不出一滴眼泪。
  一个小时后,北野提着箱子出现在楼梯口,我知道他终于要离开了。生命中没有什么是永恒的。就象现在,我能够把握的依然只有虚无。


  北野看着我,说三个月后我会回来的,桌上给你留了钱交学费用的,眼光依然温和明亮。说完转过身去。我从背后抱住北野,固执地把脸贴在他瘦骨磷磷的背上,眼泪终于温暖而潮湿地滑落。他挣扎了一下,把我的手拉开,头也不回地走了。黎明,我终于泪流满面。
 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,天已经快黑了,我没有去上班。苏言打来电话,说他很想念我,要我晚上去蓝调。我没有听完,就把手机扔出窗外,很久才听到它落地时四分五裂的声音。我再也没有去上过班,也没有见过苏言。


  此后,我和平常一样上学和生活,只是不再喝牛奶,我现在喜欢喝北野常喝的小麦啤酒。没有北野的夜里,很冷。我常常打开所有的灯,然后用棉被包裹住自己,坐在床上喝北野喜欢的小麦啤酒或者点燃一支北野常抽的黑兰州烟,放在桌边,看着它燃烧,在烟气盘旋热气腾腾中想念北野,想念那些雪后的阳光。


  我拒绝用香水和一切有香味东西,也拒绝打开窗户,我需要北野留下来的淡淡烟草气息,我不要它淡化散去。我固执而坚强的等待,我忍着,坚持着,我相信北野会在三个月之后回来,他是从来没有骗过我的。
  但是三个月后,北野并没有如约而来。


  事实上他再也没有回来过。
  生命中的美好从来不具备永恒的属性,那些东西一但失去就永远失去,象落了的叶子,泼出去的水,无法挽回。比如北野和我的爱情。
  2002年的除夕前夜下了一夜的雪,我在等待中慢慢老去。
除夕那天阳光很灿烂,在雪地里闪闪发光,是兰州冬天里少有的明媚。一个如风一样的女子敲响了我的门。


  那女子不很年轻了,穿着高贵的裘皮大衣,披着松软的头发,化非常精细的妆容,刻意地保持着幽雅的风度,但看上去依然很凄凉,象我的母亲。
  女人不能老,一老就很凄凉。
  她打量着我和北野的房间说:听说北野以前住在这里?
  是的,但他现在不住这里了。
  这我知道,他离开你后一直住在我那里。不过,这里还是留下了他的气息。
  她看着我房间里凌乱的啤酒瓶罐说:你也喜欢喝小麦啤酒?
  那是北野留下来的。
  可北野现在不喝酒,他回来后只喝一种叫庄园的牛奶。他说他喜欢那个清香甜美的名字。
  我的眼泪缓缓地滑落:北野为什么自己不来见我?


  他死了。那如风一样的女子哭泣起来。他被苏言杀死了。
  为什么是苏言?
  因为苏言是我丈夫。他恨北野。
  我终于明白了,为什么苏言每天会带不同的年轻女孩去蓝调,又会在蓝调酩酊大醉之后痛哭。


  那女子继续讲述:其实北野在遇到你之前一直和我在一起,从他十九岁时在蓝调当侍应生时,我们就在一起了。一直到去年除夕的早晨他说他出去买书却再也没有回来。他遇到了你。去年7月,他回来来找我,要重新回蓝调工作。他那么瘦,那么苍白,又那么忧郁。他没有告诉我为什么,却一再拒绝我。我知道他已经不属于我了。他每天晚上都很卖力的工作,把客人给的小费小心收好,我就知道他一定很需要钱。我于是很卑鄙地和他说,只要他能和我在一起三个月我就答应给他一百万。但他拒绝了。但你和苏言一起出现在蓝调的第二天,他又来找我,神情疲惫,这次他没有拒绝我。天黑的时候,他问我,是不是三个月后钱会如约兑现。我答应了他。但我没想到他没能坚持三个月,苏言杀死了他……


  我不知道这个女人下面还说了些什么,只觉得自己跑了出去,那房间里弥漫着让我窒息的血腥味,一如一年前那天早上。门外,雪地上茫茫一片的白让我分不清方向,阳光灿烂地闪耀,再次让我惊慌失措。但北野再也不会从远处跑来拥抱我。我缓缓坐倒在地,失去力气。那女人如风一样从我身边飘过,我和她一样神情狼狈而无能为力。
  夜里,北野留在墙上的画像和深蓝色星空,在灯光下诡异而凄凉,我坐在灯光中被雾气浓浓地包裹。
  天亮的时候,我拿了北野留下所有的画,素描、水彩、油画到楼下玫瑰花圃中,烧了。一段青春,一段爱情还有那些灰埋在玫瑰花的地里,很深。很多人路过,但没有人知道。


  半年后,楼下的玫瑰花开时,我毕了业。
  我决定远远逃离这座城市。走之前那晚,我找房东太太把母亲租住的房子退掉,房东太太不在,她的小女儿嫌墙壁有古怪的图画,要求我把墙壁弄干净才肯退房。半夜,我用刷子蘸了涂料,一边流泪,一边使劲地涂抹墙壁,可是不管我怎么努力,那些画在墙上的画像和星空都在白色涂料下显露出深深浅浅的痕迹,就象北野留在我心里的痕迹,永远无法搽去。我不由的泣不成声。
  第二天走的时候,我没有去看北野的墓。以后也没有去过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3年4月于兰州

- 作者: 弦语心香 2005年12月18日, 星期日 11:37  回复(2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站在墓碑上

站在墓碑上,
站在自己的墓志铭上
和所有的人一样
面对死亡,我无比羞愧
地狱之门开启
以人的名义   我请求
地狱之火的降临

贪婪和懦弱  无知和谎言
一切都化为灰烬
只留下骨头和良心
让人之成为人
神之成为神
让我成为我
让众神归天
风流云散

2004年5月17日于兰州

- 作者: 弦语心香 2005年12月18日, 星期日 11:31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

原始的慈悲

原始的慈悲——再话扶桑

      我读过《扶桑》有一年的时间了,却一直不敢写扶桑,我怕沉淀的不够,理解的不透,误读了扶桑,那也就辜负了严歌苓和扶桑。今天再看来,当初的决定是对的,当我再次看见扶桑的时候,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。这是一个被作者神化了的人物,是一个理想中的母亲。今天写她或许仍然不够明智,几年后一切又不同了,但忽然有了想说话的念头。
扶桑,原本是一种生在南方的花卉,终年开着红色妖艳的花朵,也是传说中东方日出的地方。而在这里,她是一个被卖到旧金山的黄种妓女。注定这个妓女身上要被打下红色和原始的烙印,这是她的说明和标签。
      这红色使扶桑拥有东方的繁琐和神秘,这原始使她幼稚和无知,美丽的十分罪过,而这也正是克里斯爱上她的理由。她终年穿着那件带着身份标记的红色稠袄,上面有她的气味,她非常清楚,那血污和破旧的红色是她的原本,是她的皮肤,那罪过的红色是她本性的表征,没有它,她的形状和色彩将流失,化为乌有。当拯救会以拯救的名义扔掉她的红衫,扔给她一件白麻布衣服的时候,她感到了失去自己的恐惧,她在半夜悄悄下楼,用手在黑沉沉的垃圾里摸索,要把它找回,那是她的标志,人们包括克里斯根据这红色辨别她,只要这红色在,她就在。而这带着血污和罪过的红色,也许正是她潜在的宽容的根源,因为血和原始本来就是母亲,是人类的根源。这血污的红色正是她不同于别的妓女的母性慈悲和动人所在。
      她二十岁了,对旧金山别的妓女而言,是该死去的时候,而她如同开在腐败中的花朵,妖艳而芬芳。她从不知拒绝,从不知疲倦,她慢吞吞地对人一笑,她笑的那么真心实意,让每个人都感受到新房的热烈和消灭童贞的隆重。“在她微笑的时候,在她对一切痛楚和罪孽全身心接受时,她温暖的笑是那样安慰,人在这笑里羞愧的同时,明白被饶恕了”。而她却忘记每个人的样子,包括那个狂暴之夜数十个轮奸她的人,除了一个,那人亲吻她的嘴唇。她以置身事外的态度,对待每个人和自己,这是天生的态度,所以她是天生的妓女是旧不掉的新娘。这是对生命的慈悲,对自己的慈悲,还是对现实的宽容,或者是因为尊重而慈悲,也许什么都不是,这是自觉的行动,她自觉地原谅了命运和人类。“她跪着,却饶恕了所有站着的人们。”最终扶桑以她不可原谅的宽恕,用一种最原始的高贵,一种几近妖精的方式饶恕了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们,也饶恕了神,她跪成一个女神的样子,受难,这姿势使她美丽和谐,使她的宽容和柔顺被铸在那里。
       对克里斯来说,爱情相当于一场拯救,当然这拯救是不同于书中所述的拯救会的拯救。他从十二岁看见扶桑浴血的那一刻就被震撼了,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对血的那种无所谓的态度,他产生了拯救的念头,也产生了爱情,或者说这场拯救就是爱情的前因,但却不是最终的结果。他把自己想象成受难者,与扶桑共同的受难者,他愿意付出。他一遍一遍地,但对于扶桑来说,她本来是美妙的,不需要任何一场拯救,任何的拯救和她的顺从都是冲突,她是天生的。她听从于主宰的神,也原谅神所加诸的一切。对于这样的扶桑而言,爱情无疑是奢侈品。她拒绝了爱情,虽然她真心实意地爱上了克里斯。她却选择了一身重彩地和即将死亡的大勇结婚,逃避了这场爱情,验证了她生命中最后一次忠贞,这是她刻意保持的忠贞。因为她结婚的对象正是她本来的丈夫。逃避爱情对克里斯、对大勇和自己也许都是一种慈悲和宽恕。
     《扶桑》显然不是一部女权的书,因为这里没有权利与权力的抗争,这里有的只是天生的顺从和浴血的受难,以及受难中的欢乐,这是一个女人的应有原始状态还是一个女神的初始状态?也许这仅仅是扶桑的状态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4年5月19日于兰州

- 作者: 弦语心香 2005年12月8日, 星期四 20:40  回复(0) |  引用(0) 加入博采